判断一个人精神活动正常与异常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而且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其认识和评价的标准也不大一样。描述一个人的精神健康和不健康更难。“正常”与“异常”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要绝对或孤立地理解。以下基点供参考。 (1)年龄、性别、精神活动与社会环境协调,即行为应被社会所接受,没有明显离奇和出格的地方。如男女有别,男人进男厕,女人进女厕,否则就有问题,就与自己的身份特征不符合。 (2)自身精神活动协调:即各种心理活动过程如思维、情绪与行为之间协调一致。如遇到高兴事,就应有愉快的内心体验和相应的表情,此时如果感到痛苦就是精神活动不协调。 (3)性格相对稳定性:一个人的性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正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一个性格非常内向的人如果某段时间毫无原因地话特别多、滔滔不绝、喜形于色、整天忙个不停,就要考虑是否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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