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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慢性分裂症?患病后应怎样护理?

作者:1 来源: 日期:2015-10-23 10:08:31 人气: 标签:

    慢性分裂症是指有些分裂症起病缓慢,起病的早期阶段就具有慢性期的临床表现,病程呈缓慢进展,虽经治疗其临床症状也未能全部缓解。最终发展为社会功能缺损和不同程度的精神残疾,导致精神衰退。

 

    慢性分裂症,又称阴性症状,一般有三种类型:(1)隐渐起病于青少年时期,究竟什么时间起病无从察考。社会生活、工作学习能力、人与人之间情感关系逐渐退缩、经长期缓慢发展致精神呈慢性衰退。(2)部分急性起病的病人,起病后虽经多方治疗无效或治疗不及时而使病情迁延不愈,而成慢性。(3)少数病例在急性起病后就逐渐显现出精神衰退状态,有些病例在首次急性发作之后便情感低落并从此日渐衰退;有些病例则反复出现急性发作,衰退状态一次比一次加重,表现为正常精神功能和正常行为的缺失而转变为慢性分裂症。在精神康复医学中将这种由于疾病的原因或因其他原因所导致的病人社会功能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缺损称为精神残疾。此时药物治疗只能使症状稍稍缓解,全部症状不可能清除。如再对分裂症病人实施封闭式管理,使病人长期脱离家庭、脱离社会,过着枯燥单调的生活,只能越发加重病人的精神和社会功能残疾的程度。因此,对慢性期分裂症病人的护理是保留病人残存的部分功能,延缓衰退进程的重要措施。尽力使病人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对分裂症慢性期病人的护理,特别是家属要督促和帮助病人继续服用适量的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的同时,要耐心教育、启发、诱导病人学会日常生活的基本技巧,培养病人养成良好的、有规律的生活和劳动习惯,参加适宜适量的劳动及文体活动,丰富病人的精神生活。帮助病人制定生活自理的训练计划,督促实施以尽量改善大脑功能,防止或延缓衰退。分裂症病人的护理是十分复杂而又具一定危险的工作,特别是对阳性症状的冲动行为必须时刻注意,对自杀、自伤行为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要用自己的一颗仁爱之心,去填补病人残缺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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