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完成的一项“中国社会群众对自杀态度的问卷调查”,其中一项遇到或听说过有关自杀事情的人占100%。虽然自杀离我们这么近,但是要真正引起人们的重视却又很难。从调查中还发现愿意和有自杀企图的人交往的人只占20%。人们普遍认为“自杀是不吉利的事,是见不得人的事”,一提起“自杀”一词人们太敏感了。人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自杀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与我没关系”。其实,大家对自杀并不真正了解。自杀是古今中外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它是与人类相伴而生的。在现实社会里,自杀离我们每个人都不远,甚至有可能就发生在我们亲人身上或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 我们为什么要如此严肃地公开讨论有关自杀的话题呢?在我们身边、在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每年有多少人死于自杀,有多少人因自杀未遂而遭受各种痛苦?自杀对个人和公众健康的危害到底有多么严重?自杀带来的心理伤害和经济损失又有多大?让我们通过下面的一组数字和案例去寻上述问题的答案。
·全世界每年约有100万人自杀,而自杀未遂者至少是自杀者的10倍;
·根据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统计数字,我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死于自杀,有200万人自杀未遂;
·在中国,自杀是人口死亡的第五大死因,而在15~34岁的人群中,自杀是首位死因;
·每起自杀案至少对六个人产生严重影响;
·自杀对家庭和社区的心理、社会和经济方面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例一]刘某,男,36岁。6岁时父亲上吊死亡,至今已过30年,现在刘某产生了强烈的自杀念头,经紧急保护处理,才避免了自杀行为。
[例二]王老太太,57岁,10年前女儿自杀死亡,而女儿死后的15年里让她处于“生”与“死”的挣扎中,经过数十次的救助,才走出了自杀的阴影。
看来,自杀对家庭、社区、社会造成的伤害是长期的,对经济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那么为什么政府部门,社会有关部门不够重视自杀预防工作,我看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中国人多也不能忽视自杀呀!有关部门、各级领导,整天喊关注民生,关注健康,构建和谐社会,难道说预防自杀工作就不算其中的内容吗?自杀问题到底归谁管?
自杀救助工作本来就很难,因此,我在手牵手博客站《我最难忘的病人》征文发表了《“生”或“死”一个都忘不了》。目的希望社会、政府部门、人人关注自杀预防工作。下面是我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04年4月,我写里一本《自杀预防手册》,计划在保定市一个县和一个区搞个自杀预防试点工作(不用政府投资),结果被这个县政府拒之门外(这个县是自杀率比较高的县),连县政府的大门都没让进。政府办的工作人员说:“没接到上级红头文件,没接到通知”。
·2004年9月,按着有关程序成立一个民间自杀预防协会,并制定了协会章程及人员名单,报民政部门审批,连续专人跑了一年多,至今也没批复。
·2005年8月,“世界预防自杀日”前我和中央电视台去某大学联系开展一次自杀预防宣传活动(星期日),结果被保安轰了出来。
·2005年9月10日,“世界预防自杀日”为配合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搞一次自杀预防活动,结果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派执法人员讯问监督,使得这一活动流产。
·2006年两会期间通过有关媒体发送电子邮件4封:“有问题问总理”,结果是没有回音。
尽管如此,我将把自杀干预进行到底! |